作者:POS知识网发布时间:2026-02-09分类:行业新闻浏览:3
2025年3月,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,召开专项工作会议,正式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。
此次打击重点十分明确,主要聚焦四大方向: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、恶意逃废金融债务,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,以及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。
回顾2025年全年,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变化,信用卡、贷款等金融领域也涌现出诸多新型风险点,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金融从业人员,都需提高警惕、严防踩坑。具体来看,主要包括信用卡“炒金”、NFC盗刷、贷款置换灰产、套现新套路、非法贷款中介等六大类高频风险,下面结合具体案例,逐一为大家解析其中的陷阱与危害。
2025年,“职业背债”这一新鲜名词正式进入公众视野,其背后是黑灰产精心设计的骗贷陷阱。这类黑灰产专门瞄准“双白”人群——也就是没有信用卡、无任何借贷行为,且大数据信用良好的人,通过伪造各类证明文件,骗取银行贷款。
具体操作中,部分非法贷款中介会根据目标贷款额度,凭空编造工作单位、薪资水平,甚至制作配套的虚假工资流水单、房产抵押材料,力求以假乱真。材料伪造完成后,中介还会谎称有银行“内部人”牵线搭桥,保证贷款顺利获批,以此骗取受害者信任。
对于“双白”受害者而言,此类行为的信用风险极大:一旦贷款出现违约,或材料造假被银行发现,受害者将留下不良信用记录,被纳入金融黑名单,限制后续贷款、办卡资格,严重时还会因涉嫌骗贷,被追究刑事责任。而对银行来说,“职业背债”会大幅增加金融风险,导致不良贷款率飙升,同时挤占正规信贷资源,推高合规客户的融资成本。
2025年7月,金融监管总局专门发布《关于警惕“职业背债”陷阱的风险提示》,明确提醒广大消费者:任何承诺“以个人名义贷款,不用你还”的话术,本质都是骗局。信用记录是个人的“第二张身份证”,务必合理规划收支,按时还债,不随意为他人担保,不参与骗贷、套现等违法活动,办理金融业务需选择正规渠道。
典型案例: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,被告人宁某伙同沈某某等人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全国范围内招揽无还款能力、无某市购房资质的人员,对其进行“包装”,伙同房东伪造首付款凭证,大幅抬高房屋成交价,虚构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,安排这些人申请抵押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。贷款发放后,宁某等人向房东支付相关款项,剩余资金由其瓜分。经查,宁某等人通过11名贷款人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。此外,宁某还对这11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,由其本人实际控制使用,截至案发,未归还本金合计575万余元。2025年3月,法院作出判决,宁某因贷款诈骗罪、信用卡诈骗罪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,并处罚金八十万元;沈某某等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,相关判决均已生效。(来源:金融监管总局官方网站)
补充提醒:2025年12月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》,特别强调:一次性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、不需要第三方代理,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、索取个人信息的,均为诈骗行为,切勿轻信。
近期,社交媒体上涌现出大量信用卡退费“成功案例”,各类“代退息费”中介趁机活跃,主要分为两类:一类是自称“债务委托公司”“合伙人公司”的机构,另一类是以个人身份接单的中介,两者均声称能帮忙退还信用卡各类息费,且宣称不同银行政策不同,成功率极高。
例如,一位自称“小研律所”的工作人员表示,可提供信用卡退费专属话术,学习费仅需59元,付费后还可提供后续答疑;除售卖话术外,不少中介还推出代退服务,收费标准为退回利息的20%至50%,看似“低投入、高回报”,实则暗藏诸多风险。
事实上,这些打着“法务咨询”“债务优化”旗号的中介,大多不具备律师执业资质,其运营主体多为经营范围仅含“信息咨询”“企业管理”的普通公司,所谓“律所合作”“前银行员工坐镇”等,均为吸引客户的噱头,并无实际保障。
2025年6月,新疆金融监管局等14部门联合发布相关通告,揭露了非法代理维权退费的套路:这类中介利用信息差,将消费者本可直接与银行对接获取的正当权益,包装成自己的“功劳”,从而收取高额手续费;更有甚者,唆使消费者伪造病历、暴力催收证据等,申请不当利益,将消费者从民事纠纷当事人,转变为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者。
更危险的是,部分非法团伙还会利用负债人急于脱困的心理,收取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的“加盟费”,诱导负债人发展其他负债人为下线,参与分成,这种模式已涉嫌非法集资,不仅会加重负债人的经济负担,还可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。在此提醒,银行正规渠道不会以“代退息费”的方式退还分期息费,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信用卡背面客服电话、银行官方APP等正规渠道。
2025年9月,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专项风险提示,明确指出假冒银行卡的四大常见套路,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,谨防财产损失。
套路一:假冒银行制造混淆。盗用正规银行字号、品牌标识,采用相近配色,力求以假乱真,同时在假银行卡上印制虚假“官方客服”电话,为后续诈骗铺垫。
套路二:高额补贴利益引诱。通过邮寄、街头散发等方式,向消费者推送假银行卡,谎称是“消费扶贫爱心卡”“养老补贴专用卡”,声称持有该卡可领取高额补贴、享受特殊待遇,吸引消费者上钩。
套路三:虚假平台制造陷阱。搭建虚假APP、网站,或提供虚假客服电话,展示卡内“高额余额”,或谎称会寄送“贵重赠品”,诱导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、缴纳相关费用。
套路四:巧立名目骗取钱财。以“激活账户”“开通权限”为借口,向消费者收取“制卡费”“手续费”“保证金”等,一旦收到钱款,便失联跑路。
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:办理银行卡业务,务必通过银行官方客服、官网、APP或线下营业网点;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任何“无需审核即可领高额补贴”的说法,基本都是诈骗;凡是要求先交钱才能用卡、领补贴的,均为诈骗,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;同时严防个人信息泄露,不扫描不明二维码、不点击可疑链接,不慎受骗需及时保存证据,寻求司法帮助。
信用卡套现并非新鲜事,但2025年以来,套现套路不断升级,除了传统的POS机套现,还出现了利用违法APP,以虚构交易方式套现的案例,且部分案例具有人数众多、发展下线等传销性质,危害极大。
需明确的是,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合法合规使用,将信用卡交由他人、非法中介“代管”“养卡”“套现”,不仅违反信用卡领用合约,还会让持卡人面临巨大风险,可能导致信用卡被冻结、降额,留下不良信用记录,严重时还会涉嫌违法犯罪。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“养卡提额”“代还套现”等非法服务,避免踩坑。
典型案例:2025年5月,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民警,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罗某名下银行卡交易异常,不同于普通商户正常经营模式。民警迅速展开侦查,锁定罗某名下一家彩票店,通过多日蹲点观察和数据分析发现,该店铺虽挂着彩票销售招牌,但鲜有顾客购买彩票,反而频繁有人匆匆进店,递过卡片后短暂停留便离开,店主罗某则频繁操作柜台下的设备。随后,民警确认该彩票店是罗某为他人信用卡套现的窝点,当场将罗某抓获,查获30余台不同品牌POS机、270余张他人名下信用卡。经查,罗某通过虚构彩票消费场景,用POS机将信用卡额度转化为现金,收取手续费牟利,涉案价值高达7500万元。目前,罗某对其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来源:法治日报)
2025年,受股市、黄金等市场行情带动,一种危险的投机行为在社交平台蔓延:不少投资者通过信用卡套现、申请消费贷筹集资金,加杠杆投入股市,试图“赚快钱”。例如,有自媒体博主分享经验,称通过信用卡套现和消费贷筹集30万元,加上自身6万元本金,以5倍杠杆全仓买入A股,类似的分享帖在各大投资论坛迅速增多,不少新手投资者被“稳赚不赔”的幻觉误导,盲目加入加杠杆炒股的行列。
各类“助贷中介”的推波助澜,让这一现象愈演愈烈。这些中介专门推销所谓的“牛市加仓资金”,声称只需提供基本个人信息和社保记录,当天就能获得年利率3%-4%的贷款,门槛极低、审批极快,吸引了大量有投机心理的投资者。
需严肃提醒的是,我国《证券法》第59条明确规定:“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,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、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。”个人将消费贷、信用卡资金用于炒股,属于违规行为,将面临多重风险。
从法律层面看,违规使用贷款资金,将违反借款合同中的资金用途条款,需支付违约金,还可能被金融机构要求提前偿还全部借款;违约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报告,影响后续借贷、办卡;若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以消费贷为名骗取资金用于炒股,还可能涉嫌诈骗罪。
从市场层面看,加杠杆炒股会放大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,一旦股市下跌,亏损幅度将远超自有资金炒股,可能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、负债累累;同时,大量违规资金流入股市,会导致资金错配,放大资产泡沫,风险还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,影响金融市场稳定。2025年以来,中信银行、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,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,严禁用于炒股、炒金、购买基金等投资理财领域,强化资金流向监管。
近年来,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愈发突出,其中手机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是泄露“高发区”,而通信营业厅、快递物流、旅行社、交通等行业的“内鬼”,则是信息泄露的主要推手。此外,境外平台上的“社工库”等黑产工具,也逐渐成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源头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5年个人信息泄露呈现出全面化、细分化、高价值化的新趋势,泄露范围已从传统的“身份信息”,延伸至“网络行为数据”(如浏览记录、搜索记录)和“生物数据”(如人脸信息、指纹信息),这些高价值信息被黑灰产非法获取、贩卖,用于诈骗、盗刷等违法犯罪活动,危害极大。
2025年3月,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启动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,重点治理网络借贷、求职招聘、出行购票等领域的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,严厉打击通过暗网、电报等境内外渠道,违规售卖公民个人信息,以及信息泄露、被攻击窃取等行为。
典型案例:2025年2月,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将非法购得的外卖记录、网购记录、人脸身份信息,转售给他人牟利;另一起案件中,不法分子通过获取居民身份信息、偷拍人脸照片、诱骗居民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,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并出售账号;更有甚者,假借与运营商合作开展大数据业务之名,非法收集并出售大量手机号、访问时间、浏览记录等敏感信息。此外,非法获取、贩卖明星航班行程、住宿地址等信息的案件也屡见不鲜,今年4月,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通过非法方式获取明星身份证号码、航班行程等信息,以3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。(来源:南方都市报)
2025年,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,信用卡、贷款、债务协商等领域的风险点不断涌现,且套路愈发隐蔽、危害愈发严重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信用权益,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。
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,需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摒弃“一夜暴富”“不劳而获”的投机心理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不轻信各类非法中介的虚假宣传,不参与骗贷、套现、违规借贷炒股等违法活动;办理金融业务时,务必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,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、银行卡信息,严防信息泄露;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遭遇诈骗,需及时保存证据,向公安机关、金融监管部门举报。
对于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而言,需强化监管力度,加大对金融“黑灰产”的打击力度,完善相关管理制度,堵塞监管漏洞;同时,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,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。